很多司机在路口看到“禁止左转”的标志,会犹豫:我不左转,只是想掉个头,能不能通过?
直接说结论:除路口另有“允许掉头”或“掉头除外”的明确指示外,不能掉头。
为什么?
因为法律写得很清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
“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、人行横道、桥梁、急弯、陡坡、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,不得掉头。”
也就是说,“禁止左转”标志所在的地点,本身就被法律列为禁止掉头的情形之一。 不是必须同时立一块“禁止掉头”牌才不能掉头。
从驾驶逻辑上看,掉头本质上相当于“连续两次左转”:车辆先向左进入对向车道,再向左完成掉头动作,既然路口已经禁止左转,说明这个方向不允许车辆向左占用对向车道或交叉口空间;掉头同样会打断对向车流,造成安全隐患,所以当然也算违法。
有人会问:如果禁止左转标志下还写着“掉头除外”,或者旁边另有“允许掉头”标志呢?
这种情况属于例外。只有在明确允许掉头的辅助标志、专用掉头信号灯或专门掉头车道的情况下,才可以掉头。 否则,看到“禁止左转”就老老实实往前走,绕路也比罚款扣分强。
另外还要记住:即使没有“禁止左转”标志,在以下地点也不得掉头:
- 设有禁止掉头标志、标线的地点;
- 人行横道;
- 桥梁、急弯、陡坡、隧道;
- 铁路道口;
- 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。
如果确实可以掉头,也要做到:礼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,不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通行。 在路口有左转信号灯或掉头专用信号灯时,还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。
别再心存侥幸了。“不能左转”的路口,默认也不能掉头。 除非交通标志明确告诉你“可以掉头”,否则请继续向前行驶,找个合法的地方再掉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