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扣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谱写新篇章,改革既要冲破思想观念束缚,更要破除利益固化藩篱,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通过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推进各领域改革,加快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,以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,以改革精神完善制度框架,在守正创新中实现制度成熟定型,为民族复兴提供坚实制度保障。
改革,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征,也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,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这一总目标,深刻回答了改革往哪里去、要取得什么样的根本成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为全面深化改革锚定了历史方位、指明了前进方向。
总目标,是改革航程的“定盘星”。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规定了改革的根本性质和前进方向,这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推倒重来,而是通过革除体制机制弊端,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则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,制度是根本,治理是运用;制度是基础,治理是表现,二者相辅相成,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,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、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。
紧紧扭住总目标,就要坚持问题导向,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。 进入深水区的改革,牵一发而动全身,无论是经济领域的市场体系改革,还是政治领域的民主法治建设;无论是文化领域的价值引领,还是社会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;无论是生态文明体制的“四梁八柱”,还是党的建设制度的自我革命,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总目标,改革推进到哪里,制度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;治理痛点在哪里,制度创新就要聚焦到哪里,只有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才能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衔接配套、运转协调,形成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。
紧紧扭住总目标,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终检验标准,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从“放管服”改革让群众少跑腿,到教育医疗制度改革缓解民生之忧;从脱贫攻坚的制度性安排,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刚性约束——每一项改革举措,都是对总目标的生动实践,推进治理现代化,不是抽象的概念演绎,而要落实到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中,体现在一项项便民利民的制度安排上,要让制度充满温度,让治理更有精度,使改革发展成果真正成为人民可感可及的共同福祉。
紧紧扭住总目标,就要增强制度自信,保持战略定力。 总目标的实现,绝非一日之功,需要久久为功、善作善成,我们既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,也要清醒认识到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短板和不足,坚定制度自信,不是故步自封,而是要在守正的基础上创新,在创新的过程中守正,通过全面深化改革,不断健全治理体系、提升治理能力,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、优越性充分展现。
改革未有穷期,奋斗永无止境,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握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以制度优势回应时代挑战,以治理效能应对风险考验,让改革的旗帜始终高高飘扬,让制度的基石更加坚实牢固,我们必能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壮丽的篇章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。

